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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生車禍怎麼辦?照SOP走自保

事故發生當下,有人員受傷,請通知警察機關處理,千萬別任意胡亂移動車輛、破壞現場,放置警告標誌,一定要等員警到場量測處理,並先保存行車記錄器畫面,以手機拍照、尋找目擊者,觀察附近商家有無監視鏡頭拍到車禍經過,盡可能蒐集到對自己有利的證據,提供給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、檢察官或法官參考,保障自身權益。

單純的車輛損傷就不要妨礙交通了,不然等警方到場時會被認為阻礙其他車輛通行,會開出1200元的妨礙交通罰單,得不償失阿,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,無人傷亡且車輛尚能行駛,或有人受傷且當事人均同意移置車輛時,應先標繪車輛位置及現場痕跡證據後,將車輛移置到不妨礙交通處所,並通知警察機關。

可利用手機、相機先拍下事故現場車輛的相對位置、撞擊痕跡、散落物位置、以及跟道路標誌標線的位置等,另外用粉筆、口紅、石頭等工具,將車輛劃設L型定位,若是汽車則是四輪的位置,若是機車則是把手與前後輪的位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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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有人受傷,但當事人都同意移置車輛的話,可以在員警抵達前移動車輛,若是有致人死傷,雙方當事人未一致同意移置車輛的話,若有一方先行移置車輛,恐怕就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,依法可以開罰3000元至9000元的罰單。
 

單純的車損擅自離開,當心會吃上肇事逃逸官司,當事人見對方沒受傷,也誤以為沒有任何要求賠償後,就擅自離開現場,極可能被控肇事逃逸,由於肇逃為公訴罪,無法和解撤告,為避免橫生糾紛,發生事故時一定要通知警察機關處理,或者當事人白紙黑字寫下和解書或錄音,證明雙方已和解,才不會吃上肇逃官司。
 

1.有人受傷 →119請求協助 →110報警處理 →保留現場完整
2.無人受傷 →110報警處理 →標繪現場圖 →車輛移置路旁
3.要記得通知保險公司辦理理賠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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