現在的人不知道是有滿肚子委屈還是心理有問題,要發洩情緒可以但請不要吵到人你再去,不然會變成顧人怨,整天就只會製造噪音擾鄰,狂敲地板發出叩叩叩的聲響,把別人吵得不得安寧,口頭勸說根本一點用都沒有,說法都一樣~不是他們家敲的,他們是絕對不會承認的,所以在你去找對方之前,先把相關錄音錄影都準備好,重要的是可以很清楚聽出聲音是那邊發出的,這點非常重要,當你都準備好了再去找對方(也可以不出面讓警察去找他,這樣就不知道是誰做的),先禮後兵,如果對方還是一樣一直製造噪音吵人,那就可以準備找警方介入會比較快。

會寫這篇文章,也是被聲音吵到受不了,沒被吵過的人別說你可以體會也別只會在那邊說~鄰居要互相,在正常範圍內別人都不會說什麼,但如果是刻意的而且還長期持續的,那擺明就是故意的,日常生活中不可能出現的聲音,每天白天整天晚上凌晨都這樣,狂敲擊地板,敲過來敲過去,還會從2樓敲到3樓每天重復這個動作至少1個半鐘頭,之後就不定時會出現這樣的聲響,只要一出現至少會敲1個小時,如果是妳們自己被吵成這樣每天每小時狂敲地板,不相信有人受得了,長期的噪音騷擾是會對身心造成不好的影響,何況我這邊還是透天的房子,應該不至於會出現公寓那種情形,但這完全是要看隔壁鄰居有沒有要互相,無奈的是,隔壁自己的問題拿來鬧別人,自己家的事自己不處理,只會在那邊找理由找藉口,有時間還不如去處理你家的問題,整天只會在那邊狂敲地板,弄到別人整層樓都聽得到,在大門口就聽得到,就知道敲得多用力多誇張,白天狂敲,晚上也是,是都不用睡喔也不會累,報警不知道多少次,也只是道德勸說,弄到後來越來越誇張,直接把警察轟出去,在這樣鬧下去,都快抓狂了,只能自己找法條讓警察積極處理,近鄰噪音是適用社維法的,也沒有3戶這個規定,只要隔壁鄰居是故意製造聲音吵人,不管白天或晚上都適用,也不需測量分貝大小,只要已經造成別人生活的安寧就適用,舉證是很重要的,最好是有人證可以證明會更好。一開始跟隔壁說這個問題,大部分的人只要知道吵到人,幾乎都會不好意思自己會收斂,少部分的人就是一副不然你要怎樣的態度,我這個是隔壁自己越來越誇張,連警察都看不下去,妨礙安寧勸導單都開出來了,還是一樣再亂,弄到警察都說罰單會照開但妳們要不要跟他們要一些賠償,去告他們,吵的太誇張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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